玛琳娜·李个人资料 玛琳娜·李,俄罗斯裔德国特工。在二战期间,“美女间谍”玛琳娜·李“游走”于纳粹德国和盟军之间,因为她的情报,盟军输掉一场... 0
朱婷婷个人资料
朱婷婷个人资料
朱婷婷-简介
朱婷婷,女,安徽省泗县人。父亲朱昌全的在温州以捡废品为生,生活困难。 2010年09月01日上午,他从温州市公安局拿到一份认定书,授予他女儿“因公牺牲”的荣誉。2008年,他年仅21岁的女儿朱婷婷在服装店上班,英勇与歹徒搏斗时遇害。 对一个普通群众作出这样的认定,在浙江还是首次。 而对于朱昌全来说,这个认定书最现实的意义,就是他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。 朱婷婷-勇斗歹徒事件 为保护店里财物 21岁店员勇斗歹徒身中48刀 朱婷婷生在安徽宿州市泗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,家里条件挺困难的。 高中毕业后,她跟着父母到温州,在市区下吕浦一家男装店当上了营业员。 2008年8月8日,在温州打工的21岁女孩朱婷婷,工作时遭遇歹徒持刀抢劫。为保护店里财物,她与歹徒展开奋勇搏斗,结果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。 事发当天,中午12点多,朱婷婷正在店里开票,一名男子突然蹿进门,拿刀顶住了她。
男子硬要她把货款拿出来,朱婷婷没有惊慌,以种种理由周旋。几番威胁未果,歹徒恼羞成怒,举刀砍向了身材瘦小的朱婷婷……
朱婷婷大喊“救命”,并与歹徒展开搏斗,最终身中48刀,倒在血泊中。
20分钟后,朱婷婷艰难爬出服装店,路人看到了,赶忙报警……送到医院后,终因失血过多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 凶手在法庭上对着她的遗像深深地鞠了个躬 案发后5小时,男青年落网,凶手是青田籍的卓某。2010年上半年,他被依法判处死刑。 2008年12月开庭时,卓某对着朱婷婷的遗像,深深地鞠了个躬。他没想到,不是为了自己的财物,一个弱女子面对抢劫会如此顽强地反抗。 朱婷婷被授予:因公牺牲荣誉 根据《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》、《关于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因公牺牲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浙公网传[2010]608号),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见义勇为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,提及的“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被批准为烈士的,由主管部门按照烈士抚恤的有关规定发放抚恤金;未被批准为烈士的,由市公安机关认定因公牺牲,按照国家有关因公(工)牺牲的规定办理”等精神,经温州市公安局批准同意,决定对朱婷婷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为因公牺牲。 2010年6月2日,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经调查核实,授予朱婷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。 这是普通群众能够得到的最高荣誉。 2010年09月01日上午,朱昌会在温州市公安局,拿到了女儿朱婷婷因公牺牲的认定书。 朱婷婷[因公牺牲店员]-因公牺牲荣誉相关知识 按照以往的规定,人们在与恶势力搏斗、抢险救灾或者履行公职时,有可能获得的荣誉大致有4个: 1.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针对的是所有人,包括普通群众与恶势力搏斗的情形。见义勇为称号的获得者将由当地政府给予一笔见义勇为奖金。不同的事情,不同的地方奖金数额都不一样,温州一般为一两万元。 2.因公死亡 所有人,包括普通群众在工作时间、场所死亡都属因公死亡,比如出差时发生车祸。因公死亡的补偿由用人单位来出。 3.因公牺牲 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、军人。在履行公职、抢险救灾、与突发的暴力事件作斗争时死亡。需要有一定的感人情节。 4.革命烈士 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、军人。同样在履行公职、抢险救灾、与突发的暴力事件作斗争时死亡,但需要有相当壮烈的情节。